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网上举报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案件信息公开
扫描二维码关注开鲁县检察院
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头条新闻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时间:2026-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砥砺前行,胜利完成“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必须不懈努力、接续奋斗,推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取得重大突破,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