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开鲁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2月2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开鲁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3、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鲁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一)开鲁县人民检察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行政编制44人,实有人数39人,事业编制12名,实有人数10人,工勤编制0名,书记员实有人数15人。
(二)开鲁县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开鲁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 |
无 |
|
2 |
|
|
3 |
|
|
4 |
|
|
5 |
|
|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371.3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了19.49万元,增加1.44%,主要是增加新进公务员人员预算。
支出预算1371.3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了19.49万元,增加1.44%,主要是增加新进公务员人员经费支出。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37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371.34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 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37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34万元,占比61.06%;项目支出534万元,占比38.9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 0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71.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1.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22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9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及办案活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6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保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29.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7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49.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8.55万元,比上年增加10.19万元,同比增加17.4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38万元,增长42.31%。增长原因主要是我单位申请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导致总预算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下降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无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1.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17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9万元,减少31.58%。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预算较前年有所节约,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35万元,增加24.46%。增长原因为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导致总预算增加。其中,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43万元,增长38.26%。增长原因为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导致总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购置19.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6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60万元,增加原因为我单位调拨三辆公务用车给监察委后实际公务用车数量不足,因此申请资金新购置公务用车以保障办案用车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25万元,下降10.05%,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7万元,减少2.4%,减少原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预算较前年有所节约,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51万元,比上年增加0.46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社保保障缴费比例变动等而有所调整。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8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一般执法执勤车辆6辆,用于执行一般调查取证、提讯审讯、诉讼监督、控告申诉等执法办案任务;特种技术用车1辆,搭载特殊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侦查取证、现场勘查、押解等执法办案任务;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项目支出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数534万元,其中部门项目67万元,其他运转类261万元。部门项目中办案(业务)经费4万元,业务装备经费63万元。其他运转类中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63万元,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1万元,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63万元,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129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公开绩效目标7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78%。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2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61.42%。
(1)项目名称:办案业务费 项目预算数4万元,绩效目标:认真办理各类案件,做到查无遗漏,案件清晰。 经费保障到位,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提高办案效率,完成各项任务。
产出指标中包含时效指标2个和数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为人均办案支出小于等于3万元,平均办案时间小于等于4.5天,数量指标为受理案件数大于等于100件;满意度指标1个,具体为干警满意度大于等于80%。
(2)项目名称: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预算数63万元,绩效目标:购置国产化打印机、国产化扫描仪、院史馆设备、卷柜、机房设备以满足办案等需要。
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包括购2个,分别为购置设备数量大于等于32套,政府采购率大于90%;质量指标包括3个,其中设备质量合格率大于等于100%,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100%,设备故障率小于等于90%;满意度指标包含1个,具体为使用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0%,效益指标包含2个,分别为设备使用年限大于等于6年,设备利用率大于等于100%。
(3)项目名称: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项目预算数63万元,绩效目标: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进行必要的维修以保障其服务年限。
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包含4个,分别为:维修保养次数大于等于10次,电费支付月份达标率等于100%,水费支付月份达标率等于100%,物业管理面积达标率等于100%。满意度指标1个,具体为干警满意度大于等于80%。
(4)项目名称:信息化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 项目预算数1万元,绩效目标:维持信息化系统平台正常运转。
产出指标包含3个,均为数量指标,分别为信息化故障维修实现小于等于2小时,信息化运维次数大于等于100次,系统正常运行率等于100%;效益指标1个,具体为安全管理机制健全性高;满意度指标1个,具体为干警满意度大于等于80%。
(5)项目名称: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项目预算数63万元,绩效目标为维持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产出指标包含4个,其中数量指标2个,分别为办公用品采购批次大于等于5批次,出差保障批次大于等于10批次,质量指标1个,具体为办公用品合格率大于等于90%,时效指标1个,具体为供货时限小于等于3天;满意度指标1个,具体为干警满意度大于等于80%。
(6)项目名称: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 项目预算数5万,绩效目标:保障执法执勤用车正常维修护和运转,提高办案质效。
产出指标包含4个,其中数量指标1个,具体为派车次数大于等于200次,质量指标1个,具体为车辆事故小于等于5次,成本指标1个,具体为单位车用车成本小于等于2万元,时效指标1个,具体为平均派车用时小于等于30分钟;满意度指标1个,具体为干警满意度大于等于80%。
(7)项目名称: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项目预算数129万,绩效目标:为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分类管理,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书记员协助检察官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对案件终身负责,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社会平安稳定做出贡献。
产出指标3个,其中成本指标1个,具体为人均直接办案支出小于等于3万元,质量指标1个,具体为结案率大于等于90%,数量指标1个,具体为办案数量大于等于700件;满意度指标1个,具体为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70%;效益指标1个,具体为全年诉讼案件标的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珊珊 联系电话:0475-6219410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