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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俊:多线履职同样坚守
时间:2026-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年8月,朱俊(中)与同事深入农村开展自建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治宣传。

“这次又没法碰面了?”每当朋友约着见面,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朱俊的回复,总让大家多了几分“意料之中”的理解。他不是不愿赴约,实在是基层检察工作的节奏从不由人——群众的急难诉求需要立刻跟进,他总忍不住转身就往单位跑,一头扎进案卷里细细核查。在繁杂的基层检察一线,朱俊身兼数项业务岗位职责,常常要在多个案件间快速切换思维,可这份对工作的执着与热忱,却让他成了群众心里最靠谱的人。

破除信用枷锁让企业重生

“我们好不容易凑钱让企业活了过来,可失信记录像一道枷锁,让我们寸步难行!”2022年1月,一场座谈会上,某企业经营者的倾诉满是焦灼,这份诉求很快被转交至靖江市检察院办理。

原来,靖江一家泵业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湖南某企业斥资参与重整,新企业沿用了原有公司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原公司的历史不良金融信用记录未能剥离,重整后的企业依旧处于失信状态,经营活动全面受限。

朱俊心里清楚,这是块“硬骨头”。他当即召集办案组成员全面检索类案、梳理裁判规则,发现并无成熟经验可借鉴。但企业的困境刻不容缓,若不及时监督,前期的重整成效将付诸东流。

朱俊重新梳理思路,与办案组成员多次深入企业、法院、征信管理部门及多家金融机构走访调查,了解各方诉求、探寻问题症结。为凝聚共识,办案组组织各单位进行集体磋商,认真解读企业破产法及信用修复政策。最终,参与各方达成一致,认为企业重整成功后,投资主体、股权结构已发生根本性改变,法律上应视为“新主体”,不应继续受原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约束。

在此基础上,办案组提出“信息备注+分步推进”的信用修复路径。随后,该院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金融机构对该公司的12条失信信息统一更新,并完整备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从2023年1月起,企业的金融信用逐步修复,经营活动慢慢回归正轨。2024年9月,该案入选江苏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而朱俊凭借这类民生案件的扎实办理,也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

为孩童铺平求学路

如果说助力企业重生是守护市场活力,那么托举未成年人成长,则是守护未来的希望。

朱俊介绍了一起他办理的未成年人困境案件。小李的父母未办理结婚登记,生母刘某在她出生不久后离家出走,后在外地另行组建新家庭。2023年,父亲李某在为女儿办理随父落户上学手续时,经亲子鉴定确认双方无血缘关系,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小李不能落户至李某名下。李某多次联系孩子生母配合办理落户手续均无果,小李面临无法入学、无法建立学籍的困境。

2024年1月,朱俊在履职中发现了这条线索,当即着手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他仔细梳理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明、抚养事实、亲子鉴定报告等相关材料,先后深入村居、学校、公安等单位走访核实情况。“小李在靖江出生、成长,有固定的抚养人和稳定的生活环境,在靖江落户对她的成长更有利。”朱俊坚定地说。当年8月,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及时为小李办理落户手续。

担心耽误孩子入学,朱俊匆匆赶往学校,与学校有关负责人当面反复沟通,建议让孩子先上学、后补手续。户籍管理部门收到建议后当即启动办理流程,朱俊全程跟进督办,并协调联系小李生母。最终,在多方协作下,小李完成户口登记、顺利入学。

当拿到崭新的户口簿时,李某捧着女儿的户籍页翻来覆去地看,半晌才想起给朱俊打电话道谢。“孩子能顺利上学,比什么都重要。”朱俊的话语朴实无华,却承载着一个困境家庭沉甸甸的希望与踏实。

让漂泊之人有归处

住房是民生之本,更是困境群众最朴素的期盼。面对田丽(化名)“娘家回不去、夫家留不下”的两难困境,朱俊用耐心化解矛盾、破解难题,让她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田丽与同镇村民吴某登记结婚,户口随即由娘家迁入夫家村组。双方离婚后,田丽身患精神障碍,无固定居所、无稳定收入,经前夫父亲收留,继续在吴某家居住,户口始终未迁出。2015年后,田丽娘家、前夫家所在村相继开展拆迁工作,她均未被纳入安置范围。拆迁协议中虽约定给予田丽3万元补偿,但这笔钱被前夫家擅自领取。

拆迁完成后,田丽被前夫家赶出家门,无奈返回娘家居住。但其娘家住房紧张,家庭矛盾突出,她无法长期停留。田丽不服政府拆迁安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诉求均未得到支持。之后,她来到检察院申诉。

朱俊接到案件材料后立即展开调查,与办案组人员多次赴乡镇、村居、拆迁单位走访核实,逐一核对户籍信息、拆迁协议等关键材料,查明田丽的困境系拆迁安置过程中政策适用未充分考虑特殊情况所致。检察机关依法向属地乡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结合田丽的实际情况,予以妥善安置。经多次沟通,乡镇同意为田丽落实一套安置房,但需缴纳安置差价款,这对毫无收入来源的她而言,仍难以承担。

“我们持续跟进协调,一方面向吴某释法说理,督促其返还先前领取的3万元补偿款;另一方面动员田丽亲属出资帮扶,同时依法为田丽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落实司法救助金。”朱俊回忆道。当三方资金全部到位后,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田丽领取了安置房钥匙。2025年10月,田丽正式入住新家。

平日疏于亲友的朱俊,却是群众心里可信赖、能托付的正义守护者。“未来,我仍将追光而行,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用情守好每一份信任。”朱俊的话语里,满是对检察事业的赤诚与坚守。

(本报通讯员葛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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