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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盗窃后抗拒抓捕,检方依法以抢劫罪批捕
时间:2019-11-06  作者:  新闻来源:法制生活网  【字号: | |

【案情回放】8月11日,威宁县某乡村民何某与陈某某骑摩托车到赫章妈姑镇,在该镇某邮政储蓄营业所,用事前准备的起子等工具将营业所后门撬开后进入储蓄大厅、现金区、金库等实施不法行为。在发现门外停有警车后,二人迅速向营业所大门逃跑,却被当地派出所民警逮了个正着,民警在表明执法身份和勒令站住后,二人不予理会,捡起石头砸向民警。随即,一民警随即鸣枪警告,但二名犯罪嫌疑人依然不予理会,陈某某在找到一块铁板作为掩体后,二人拿着起子等作案工具冲向民警,同时将手上的工具甩砸向民警,试图强行逃跑。最后陈某某被当场抓获,何某某也在逃至威宁县后被警方抓获。

 

  【法律解析】经赫章县检察院审查认为,何某与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盗窃储蓄所财物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根据《刑法》第269条之规定,二人行为适用“转化型抢劫罪”,即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案犯罪事实清楚,遂以抢劫罪批准逮捕何某与陈某某。 (徐茂鹏 陶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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