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近日,桐梓法院审结了一起三被告人多次入户盗窃的刑事案件。
今年6月12日,被告人赵某某、吴某某、罗某某三人在桐梓县燎原镇煤化工附近多次入户盗窃,共盗得财物5540元,后被警方抓获。
经查,这三名被告人均曾因犯盗窃罪多次入狱。其中赵某某三次因盗窃被判刑,今年4月刑满释放,但仅仅出狱两个月,赵某某又“重操旧业”,再次结伙作案。被告人吴某某与罗某某均因入室盗窃,曾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解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吴某某、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三被告人均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结合三被告人坦白、自首等情节及悔罪表现,最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三被告人共同退赔被害人李某某140元,退赔被害人陈某某5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