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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开鲁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9月份工作报告 

 

2020年以来,开鲁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上三级检察长会议安排部署,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自觉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院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会议精神,重点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疫情防护、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对包联的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走访,帮助解决法律难题,保障企业复产复工后正常生产运营,为非公经济保驾护航。按照全县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和帮助解决包联村解决实际问题。其中帮扶14户贫困户协调26亩益都椒苗,帮扶建设6300亩耕地节水项目及绿化带,协调市人社局提供扶贫资金15000元购买黄豆种子用于林下积植等,切实帮助贫困群众提高经济收入。按照县委防疫工作要求,组织67名干警对县域内两个小区和一处物流中心进行轮班值守,认真做好出入人员登记、体温测量以及消毒等工作,较好完成防疫工作任务。

 

(二)认真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黄赌毒黑拐骗”等暴力犯罪,依法惩治盗窃诈骗等涉众型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犯罪。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5件149人,同比下降40.34%和36.6%,批准和决定逮捕86件114人,同比下降35.82%和38.0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75件545人,同比下降14.41%和23.88%;提起公诉437件5.5人,同比下降5.41%和4.9%。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情案件批准逮捕5件5人,提起公诉4件4人,对马某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械等案件进行及时宣传,被自治区、市级媒体转发,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案件督办会议重要精神,全力以赴、持之以恒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院干警大会等方式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通过编发微信、发放传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有关知识。今年以来,抽调两名检辅人员协助市院办理了李江、李立忠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三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助力清廉开鲁建设,加强与纪委监委办案工作衔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组织刑事办案人员认真学习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了解掌握在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捕诉合一”新型办案模式下,关于强制措施情况、提前介入及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前做好工作预案。在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后,指定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办理,同时做好提前介入审查工作,注重教育感化,促使被告人认罪、悔罪,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四是积极解决群众信访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019年以来,我院控申部门会同业务部门对来信来访案件认真细致审查后,规范处理流转,及时移送至本院业务部门或其他管辖机关处理,同时以电话、当面、短信等形式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或者结果性回复,告知来信来访人信访件的移送办理情况。对于本院管辖的信访案件,业务部门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二次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对办理结果或者办理进展答复信访人,做到了每个办案环节都透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2020年6月8日至6月10日,我院开展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期间,我院深入小街基镇小方地村进行宣讲,向群众讲解检察机关工作职责,介绍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落实情况;张程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讲解国家法律法规,耐心细致的给每位来访群众答疑解惑,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举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代表,参观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们对检察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检察工作发展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13件,撤案监督4件,提前介入7件,书面提出纠正违法6次。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刑事犯罪,坚持少捕慎诉原则,共办理不批捕案件19件32人;办理不起诉64件84人,同比上升235%、162.5%,有效推动社会治理建设

 

二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社会综合治理。以核心业务数据为抓手,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09件,行政检察案件28件,依职权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3件,其中立案1件,向开鲁县公安局移交线索1件。针对发现的虚假诉讼案件,向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3件,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院提起抗诉后,已有2件被发回开鲁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拟向开鲁县人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件。多次联合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深入到虚假诉讼案件严重地区开展典型案例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讲解“高利贷”“砍头息”等危害,积极发动人民群众收集虚假诉讼线索,确保打击虚假诉讼工作取得实效。秉持“尊法、为民,包容,坚韧”的检察工作理念,把维护信访秩序和化解信访矛盾作为控申检察工作的中心环节,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线索60件,全面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实行信息化登记、流转、办理、跟踪、督办和反馈答复,进一步提高办信工作质效。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6人,有力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履行未检职能,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加强涉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使犯罪分子得到惩罚的同时,达到威慑他人效果。截止目前,共办理未成年犯罪批捕案件4件4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10件12人,不捕5人。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益案件17件38人,起诉12件17人;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7人,起诉4件2人。立案监督案件3件,侦查活动监督1件1人,一般预防案件18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变更强制措施1人。认真落实对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心理矫正作用,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父亲进行了亲职教育,为其今后管教孩子指明了方向。疫情期间开展“空中课堂——朵兰姐姐讲故事”线上普法宣传,主要讲解预防性侵害、防止校园欺凌以及涉黑涉恶案件,截至目前,共开展线上普法宣传12次,法治进校园4次,起到了很好的法治教育效果。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要求,共商下一步工作开展措施和办法。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按照市院“三大检察调度会”指示要求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其中对开鲁镇内废品回购站、占用公共停车位经营等侵害公共利益行为开展线索排查工作,发现并转化为行政公益诉讼线索7件;与县残联对开鲁镇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并转化为公益诉讼线索26件。继续加大对破坏生态自然资源案件的后续跟踪监督,督促涉案人员利用春季造林的有利时机恢复造林600亩,向林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8份,对不积极履行林木管护和耕地恢复的罪犯进行警告并记录在案,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巩固“绿剑”行动成果。截止目前,依职权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1件,立案并进入诉前审查阶段39件,制发检察建议30件;发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7件,已全部立案,报自治区检察院审批3件,处于公告期3件。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1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次,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五是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与县司法局、看守所、武警中队召开联席会议6次,进行联合大检查6次,向县公安局、县法院、县看守所共发出检察建议11份发出口头纠正意见20次,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疫情期间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责,采取第三方监督方式,有效利用监控、电话、监管系统等对社矫人员进行监督,保证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顺利开展。经外旗县协调配合,成功纠正一起缓刑人员因法院交付不及时导致漏管案件。

 

(四)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一是积极开展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发挥捕诉一体在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加强与公安、法院、监委、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有效提高办案质效。大力推行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共办理涉疫情案件及重大复杂刑事案件等提前介入案件 8件,大大缩短了取证周期。疫情期间积极落实远程提讯工作,提审犯罪嫌疑人12次,有效保障办案人员健康安全。结合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266人,占办案总数的84.98 %

二是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案卡填录监督工作,及时进行网上巡查,共发起办案期限预警监控53件,发布流程监控通报8次,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承办检察官进行核实改正,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检察统计数据质量,促进业务信息监管精准化。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按照市院要求,成立专项评查领导小组,共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3次,实现评查过程全面留痕,评查结果全面公开。继续为律师阅卷提供保障,制作电子卷宗244案576卷36278页。

 

(五)全面加强基层院建设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在人员使用方面:经过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后,员额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在年龄、专业能力上达到了最佳组合。上半年,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完成了两名80后环节干部的配备。在业务能力建设方面:通过中检网站、法宣在线、中心组及政治部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内容,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根据时事政策、法律最新发展动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干警参加外出及党校培训15人次。全年共有3名干警获市级表彰,4名干警获县级表彰。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按照县委政法委和市院要求,认真开展“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全力打造公正、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培养检察干警“强化素质、严守纪律”责任担当精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纪律作风建设水平,树立新时代检察干警良好社会新形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新时期、新阶段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兴废结合、拾遗补缺,清理、补充和完善了一系列项规章制度。围绕领导决策和班子自身建设,制定完善了党组会议、检委会议事等制度;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重新梳理了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规范及执法行为规范;围绕日常行政管理,建立了考勤、卫生以及车辆、通讯工具、文印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相关制度,把管人、管案、管事、管物有机统一起来。

 

三是加强检务保障。结合实际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使用制度》等,来实现对人、财、物的管理,达到依章办事、有据可查的目标,为检察工作的长久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将资金更多地投入到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科技装备等项目,为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近年来先后完成了案件管理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区审讯室、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检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等多项重点建设任务。今年预计在10月底前更新国产电脑、多功能一体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侦查办案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在看到各项业务有了新发展和进步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上级院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生活内容还不够丰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还不够突出;二是两项监督、认罪认罚工作还需进一步提高,业务核心数据工作还需要切实提高,先进典型还需要着力培树;三是信息宣传意识和能力还比较薄弱,只顾办案忽视宣传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四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牢固树立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深入开展党建“百日攻坚”专项活动认真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继续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情案件,切实为群众健康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深入研究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民生工作重点任务,有效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平安开鲁、法治开鲁建设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涉煤炭领域专项斗争工作,加大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在提升办案质效方面的优势,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检察官全面履职尽责。

 

以党建带队建,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内蒙古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注重培树先进典型,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切实提升检察宣传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服务大局能力,讲好检察好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坚持严字当头,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开鲁县人民检察院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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