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7日在第十六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开鲁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开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创新为动力、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聚焦中心工作,积极服务保障大局。我们紧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服务举措,制定了《开鲁县人民检察院发挥预防职能、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对开鲁县百年酒业、美泽风电、雨田畜牧交易市场等多家非公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发放检企联系卡,听取非公企业发展现状、发展诉求以及遇到的法律问题,切实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深入开展了“黄赌毒拐黑”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黄赌毒拐黑”类犯罪64件145人,有力净化了社会环境。依法保障精准扶贫工程实施,开展了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督查行动,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3件33人,挽回经济损失110万余元,同步开展了“农村换届选举职务犯罪预防”、“精准扶贫职务犯罪预防”等专项活动,深入到全县12个镇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集中宣讲16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走访群众100人次;同时派出16名干警入驻4个嘎查村,协调为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落实帮扶项目,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程。开通了三级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开展了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清理越级访、重复访等专项活动,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8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向5名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
(二)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以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为重点,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邪教组织犯罪。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01件73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83件57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26件1749人;提起公诉1118件1450人,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和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41人,依法不起诉72人。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指派律师制度,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依法对1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对11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实施封存管理。
(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79件11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0件82人,渎职侵权案件29件29人,所办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和挽回经济损失578余万元。坚持重事实、重证据原则,2013年我院查办的原开鲁县工商局局长李某受贿案,在“零口供”情况下突破重重困难一举侦破该案,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到法院判决,仅用时88天,最终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提出防治对策建议,开通了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系统和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共开展警示教育及预防宣传79次,受教育人数近7000人,行贿档案查询509次。
二、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院与公法司三机关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五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4件49人,纠正漏捕12人,对99起重大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审判监督工作中,追诉漏犯33人,追诉漏罪11件,列席审委会46次。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相继开展了“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环境资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等活动,共受理监督案件224件,督促人防部门收回人防异地建设费208万元。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中,与武警支队召开联席会议22次、联合大检查62次,提出口头纠正意见99次,发出检察建议书4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回复率和纠正率均达100%,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9件41人。依法办理的在押人员冯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高检院评为2016年十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典型案例。率先出台了《开鲁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监督检察暂行规定》,创建了“综合方式检察+立体信息采集+典型案例引导”具有开鲁特色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式,切实减少了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高检院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相关经验得到推广,《检察日报》头版头条进行了刊载。
三、严格落实改革部署,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根据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入额选任工作,选任了21名首批员额制检察官。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入额检察官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按照中央监察委改革要求,配合县纪委做好职能转隶前工作衔接。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把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72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41条,公开法律文书67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4条,努力打造“阳光检察”。充分运用“两微一站一端”新媒体,提升与社会沟通互动能力,通过门户网站、“今日头条”客户端、微信、微博发布信息1260条,利用内、外网宣传平台编发信息650条。
四、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深入贯彻“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检察队伍。先后学习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专题活动,通过民主生活会、检察长上党课、专题研讨等形式,及时有效开展思想教育。组织干警参观麦新烈士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新任环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向宪法宣誓等活动。五年来,有3名干警受到高检院表彰,2名干警受到自治区院表彰,3名干警受到通辽市表彰。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把手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从检纪律,建立廉洁从检承诺制度,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严格落实“一案三卡”制度,五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五、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的监督
我们始终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制度,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及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事件,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重要情况,面对面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人大代表更为深入广泛地了解、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我院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能力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全县中心工作上取得新进步。
(一)顺应社会稳定新期待,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侦监部门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1件168人,批准逮捕113件137件,不批准逮捕31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7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在全市率先设立派驻公安局检察室。公诉部门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31件394人,起诉320件349人,不起诉29件30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9件,提起刑事抗诉2件3人,均得到市院支持。控申部门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16件,通过高清远程视频系统接访6次,实现控告人、申诉人与上级院“零距离”交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监管大队、武警中队召开联席会议3次,进行联合大检查12次,对监管大队发出口头纠正意见20次,发出检察建议书9件,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回复率和纠正率均达100%,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13人,“综合方式检察+立体信息采集+典型案例引导”的社区矫正常态化检察监督模式稳步开展。民行部门办理各类案件27件,在开鲁县法院设立了民事行政检察室,对法院的立案、审判、执行等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二)适应反腐倡廉新要求,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工作要求,反贪部门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件11人。反渎部门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其中特大案件3件,重大案件3件。预防部门结合办案同步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分析、预防咨询、检察建议18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8次,警示教育讲座4次,其中在扶贫等领域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500人次,向农村基层干部发放《扶贫领域职务犯罪50例》800余册。
(三)坚持队伍建设新要求,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年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领导班子讲党课4次。二是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0条,公开法律文书26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7条。充分运用“两微一站一端”新媒体,微信发布原创信息150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530条,受理群众法律咨询8次。三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干警执法执纪工作档案,对部门正副职实行末位戒免谈话。
五年来,开鲁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共受到县级以上表彰29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一直以来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只有始终绝对服从党的领导、忠诚履职,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才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只有始终融入大局、服务发展,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只有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才能不断谱写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崭新篇章!
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要求与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改革创新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各项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与司法责任制要求还不相适应,队伍综合素能和专业化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下大气力予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8年重点工作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检察工作主题,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培育业务工作品牌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动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平安开鲁、法治开鲁作出新贡献。
做好今后五年乃至2018年检察工作,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真正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成果转化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二要立足学懂弄通做实,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学习形式,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三要坚持知行合一,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检察监督,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二)以深化改革为契机,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我院反贪局、反渎局、职务犯罪预防局即将转隶,检察工作将面临一些新问题。对此,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广大党员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全力做好人员转隶工作,做到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人心不乱。一要更加自觉维护人民利益。以建立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和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二要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重点,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三要聚焦监督主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建立纠防冤错案件常态化机制,推动健全多元化检察监督格局。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打造“智慧检务”,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按照自治区检察院“智慧检务”工作推进会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聚焦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以“创新、融合、智能”理念为指导,全面推进大数据技术与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驱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四)紧紧围绕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一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以更大决心、更大勇气、更大气力抓好我院队伍建设。二要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建设,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执法不公等违法违纪行为。三要坚持不懈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着重加强年轻干警专业化培养,加大教育培训和全员岗位练兵力度,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五)自觉强化内外监督,更加规范公正地行使检察权。一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主动、及时、全面向县委报告检察工作情况,主动将重大问题报请县委研究,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二要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络,真心实意听取意见,确保检察权始终在监督中依法规范行使。三要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务”建设,推动形成良性检民关系。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开鲁而不懈努力奋斗!